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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又宽松了!

时间:2024-08-28 10:58 阅读:80 来源:互联网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自2024年8月27日开始执行。本次政策在公积金的使用年限首套房认定标准、贷款次数等方面进行调整,值得关注。

1、目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名下房产套数商业银行来决定。也就是说,你贷款还清之后,商业贷款认定为首套,公积金贷款就按首套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的延长,以贷款银行审核结果为准。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5年,公积金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

3、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按照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查验历史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


1、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5年,公积金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

2、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可贷年限按照申请人夫妻中可贷年限长的计算不区分主借款人或配偶。

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根据借款人的最长可贷年限来计算最高可贷额度

4、其他计算贷款年限的方式不变,如存量房最长可贷年限不超过20年,商品房最长可贷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不超过70年等都不变。

5、此次调整自2024年8月27日开始执行。已经申请贷款,但没有发放的,根据贷款申请人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住房套数及贷款次数认定


1、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对照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组合贷款执行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款的80%

即自2024年8月27日起,公积金贷款的首套和二套的认定条件,由商业银行来决定。对于组合贷款,商贷认定是首套,公积金就是首套,按首套利率来执行。组合贷款套数认定好了以后,商贷及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各自的利率标准去执行(目前首套房5年以上公积金货款利率为2.85%,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35%的政策没有变)。

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按照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查验历史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比如:认定房屋是首套房,则视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3、房屋有未结消公积金贷款的,不允许再进行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没有变化。

4、组合贷款执行商贷首付比例,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80%。

5、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


三、其他调整


1、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按照办理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和还贷提取,提取和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房屋的总价。

2、关于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前贷款首次首套才能上浮到60万一人,120万一户,自2024年8月27日起取消首次首套限制。

3、在途贷款可以重新按最新政策标准进行调整:已经发放的,不允许再做调整。

4、新增一个告知书,贴到贷款合同文本上面。新的贷款,告知书需扫描至业务系统,不需要客户和客户经理签字。存量不需要调整的,不要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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