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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又宽松了!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自2024年8月27日开始执行。本次政策在公积金的使用年限、首套房认定标准、贷款次数等方面进行调整,值得关注。
1、目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名下房产套数以商业银行来决定。也就是说,你贷款还清之后,商业贷款认定为首套,公积金贷款就按首套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的延长,以贷款银行审核结果为准。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5年,公积金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
3、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按照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查验历史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
1、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5年,公积金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退休后延长10年。
2、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可贷年限按照申请人夫妻中可贷年限长的计算,不区分主借款人或配偶。
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已婚的,根据借款人的最长可贷年限来计算最高可贷额度。
4、其他计算贷款年限的方式不变,如存量房最长可贷年限不超过20年,商品房最长可贷年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不超过70年等都不变。
5、此次调整自2024年8月27日开始执行。已经申请贷款,但没有发放的,根据贷款申请人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住房套数及贷款次数认定
1、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和住房套数,对照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组合贷款执行南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款的80%。
即自2024年8月27日起,公积金贷款的首套和二套的认定条件,由商业银行来决定。对于组合贷款,商贷认定是首套,公积金就是首套,按首套利率来执行。组合贷款套数认定好了以后,商贷及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各自的利率标准去执行(目前首套房5年以上公积金货款利率为2.85%,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35%的政策没有变)。
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按照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查验历史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比如:认定房屋是首套房,则视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3、房屋有未结消公积金贷款的,不允许再进行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没有变化。
4、组合贷款执行商贷首付比例,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80%。
5、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
三、其他调整
1、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按照办理贷款时认定的房产套数,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和还贷提取,提取和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房屋的总价。
2、关于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前贷款首次首套才能上浮到60万一人,120万一户,自2024年8月27日起取消首次首套限制。
3、在途贷款可以重新按最新政策标准进行调整:已经发放的,不允许再做调整。
4、新增一个告知书,贴到贷款合同文本上面。新的贷款,告知书需扫描至业务系统,不需要客户和客户经理签字。存量不需要调整的,不要扫描上传。